欧美钓鱼文化

      欧美国家规范化的钓鱼休闲文化传承至今已有数百年历史。中国的钓鱼文化与之区别主要是欧美国家钓鱼有关的休闲活动详细的写入到法律法规当中。这并不能说明中国人不懂得保护渔业资源,因为《吕氏春秋》内就有“不得竭泽而渔”。但是这些都是道德倡议,并没有收到统治者的关注。然而在欧洲的1496年,威斯敏特市长颁发了世界上第一部钓鱼条约,《Treaty of Fishing》。可见欧美人对待钓鱼运动的重视,和规范化的管理。

       欧美钓鱼休闲从前主要是一项贵族运动,对应的中国则是一些士人阶层的休闲活动。到了近现代欧美的钓鱼文化已经达到了顶峰,从海明威书中《老人与海》一书中可以看出,钓鱼不仅仅是他们的娱乐文化,还掺杂的他们搏击海洋和挑战大自然的自信心。

      在现在的欧洲和美国,政府对民间钓鱼人采用颁布法律法规来管理其钓鱼活动,比如德国的钓鱼人,必须要进行钓鱼考试,据说其难度丝毫不亚于大学入学考试;而美国51个州基本上都有独特的钓鱼条文,对某些特殊的鱼种,有的州是禁钓,有的州则是允许钓几条,其条文之细,对钓上鱼的,体型的长短,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一旦被森林警察抓住,或者被人举报,轻则重罚,严重点直接坐牢。

整齐划一的钓鱼艇

        例如:著名的黑鳍金枪鱼在美国,有严格的限吊证书,一年每个人只能钓一条,许多渔民就指望这一年一条的金枪鱼过活。

        据调查,美国参与游钓的人数占全美总人口的1/5左右,在美国很多海边的港口报名交船票即可参加海钓。这些钓鱼艇不仅促进了钓鱼休闲的发展,其实也间接促进了游艇行业的健康发展。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海钓不仅能够促进休闲娱乐消费,还能活跃海洋文化的发展。

       甚至在一些钓鱼圣地很多游艇码头都是为大量的钓鱼艇而打造,游艇码头停满了一艘艘钓鱼艇和快艇。在中国由于渔业资源枯竭,可以参与海钓的地方不多,建议政府提前重视和保护渔业资源,未来或许也可以发展海钓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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